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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義、神的審判

(資料取自唐崇榮牧師的《罪、義、神的審判》)

第一章 - 義的真諦

 

 

●大綱●

神是義的本體

神是有位格性的義者

人是有義者形象的位格

自義是罪的開端

自義者不能領受神恩

罪是產生的、義是永存的

罪和義不能相提并論

罪是怎麽產生的

宇宙二元論的謬誤

義的意義與表達

1.希伯來文的「義」 -- 正 、直

2.希臘文的「義」 -- 公正、無罪
 

義的正義

1.正直

2.公正

3.有真理

4.清心聖潔

5.對罪的威嚴

義的反動

1.正直→彎曲

2.公正→偏私

3.真理→虛謊

4.清心聖潔→污穢

5.對罪的威嚴→妥協

動機倫理學

罪是對義者的反動

上帝冒險性造人的行動

●經文●

約十六:7-11
    
7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里來﹔我若去,就差他來。
8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9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
10為義,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們就不再見我﹔
11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罪、義與神的審判」,中間「義」這個字是很重要的,前面「罪」這個字是個反動,后面「神的審判」乃是對這個反動所產生的神的行動。而神造人的時候,把人造成有理性、有法性、還有德性﹔「罪、義與神的審判」,就是聖經里面關于法性很重要的三大內容。
 

神是義的本體


    我不知道有多少教會已經不愛講「罪」這個題目了,我也不知道有多久這個世界的人對神的義,已經沒有多大的興趣。我們清楚地從聖經看見:當神責備人的時候,就顯出他自己的義。但是,神的義不需要透過人的罪才彰顯出來﹔神的義也不需要透過對罪人的責備才奠定起來。神原就是義者,神原是義的上帝,然而,對這位公義的上帝的認識與信仰是從哪里開始的呢?原來,在所有偉大的文化里面,都有義的觀念和對義的解釋,甚至有義的哲學體系的探討﹔所以,義是偉大文化里面很重要的內涵,也是位格當中尊嚴的因素。一個尊嚴的位格,或一個尊嚴的人性,其中的要素就是義。

    在希臘文化,或羅馬文化所承襲下來的思想中,一個偉大的人應當有四大品質:第一,他是一個勇敢的人﹔第二,他是一個智慧的人﹔第三,他是一個公義的人﹔第四,他是一個懂得節制的人。這是整個希臘羅馬哲學思想中,關于人的倫理、或偉大人格的四大支柱,或者說,這也是人性中很重要的道德基礎。一個人是偉人,因為他是有智慧的人﹔一個人是偉人,因為他是個公義的人﹔一個人是偉人,因為他是個勇敢的人﹔一個人是偉人,因為他懂得節制。而這個人性的尊嚴,和文化里面對這方面的探討,在許多時代中,都繼續不斷地顯明出來。

    但是,義到底是人里面有的東西?或者是人外面要追求的東西?義到底是理想界里面不能達到的東西?或者是人格中應該存在而且是原有的東西呢?這些在所有文化、宗教里面所討論的,與基督教所討論的是完全不一樣的。基督教對義的看法是個位格性的認知,為什么說是個位格性的認知呢?因為我們相信有一位公義的上帝,這和所有的宗教所提的是不一樣的。如果你看見希臘人對偉大人格所提到的四個重要的道德基礎,或者所謂「善」的支柱(the pillar of virtue)時,他們雖然探討理想中偉大的人格應當是怎樣的,但在他們神話中的神卻根本沒有這些東西!所以,希臘文化的神是不公義、不智慧、不節制,只有粗野的勇敢存在。在希臘文化里的神,一點也不談公義,一點也不談節制。當他們有權勢的時候,他們便能夠為所欲為,但這些之所以可以成為比人更高的神  --  神話中在奧林柏斯山上指揮萬有的神明  --  他們之所以那么高超,只不過是因為他們有超人的力量而已!

    在基督教的思想里,在聖經中所提到的神,乃是那位公義的上帝,是義的本體。在最早的一本書里面,就提到這個公義的上帝與全地之間有一個很特殊的關系,就是:他是審判全世界的。所以「審判」這個詞與「公義」這個詞跟神接連起來了,不是在漸進啟示中讓我們發現,而是在原先最早的啟示中就已經顯明出來。「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十八:25)他是公義的上帝,所以,他憑公義審判世界,全世界都要伏在他的公義之下。


神是有位格性的義者


    當摩西年老的時候,申命記第三十三、三十四章記載他苦口婆心地把神的命令、神的道德法則、神律法中間要人遵行的那些原理重新提出來,提到:上帝自稱「我是公義的上帝」、「我是公平的上帝」。所以,在基督教信仰、在聖經啟示中我們看見:義不單單是一個理念界的理想,對義的了解也不只是行動中的一個原則而已﹔對義的了解乃是一種對位格的認知,這是基督教信仰很特殊的地方。對位格性的義的認知,是使我們能夠在所有宗教中間超然脫出,把那個最基本、最高超的真理向世界宣揚的原因,因這位上帝是有位格的上帝。

    美國的新派神學,從十九世紀末葉一直到廿世紀近中葉時期,產生了一些否定神位格的很可怕的異端。然而,聖經讓我們看見:這位又真又活的上帝是有位格的﹔他以主體性的位格自我啟示,這是位格性的啟示所產生的位格性的認知。神的位格是主體性的  --  這個有位格的主體性的真理,當他甘愿把自己向人顯明出來的時候,我們才可能認識這個位格是誰。所以,這個位格性的義、主體性的神,他就是義的本體。

    義的本身,義的本體是有位格的。例如,我們都尋求真理,但是都把真理當作是生命之外一個高超的追求的方向與目標﹔然而,基督教的真理本身是有生命的,又是眾生命的源頭﹔真理的本身有位格,又是眾位格的原因。所以,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的時候,他不必像其他偉大的哲人或偉大的思想家那樣說:「我在思想真理,我在追求真理!」因為當你講你正在追求真理的時候,真理變成你的一個目標,與你沒有認同。當你說:「我正在思想真理!」的時候,真理成為你腦里的一個題目,與你沒有多大的關系﹔然而耶穌卻直截了當地說:「我就是真理!」。

    在基督教信仰里面,所有最美善之物,所有人類文化中最高尚的目標,都是我們信仰的那個位格的本體。神是真理的本身、神是義的本身、神是愛的本身、神是生命的本身、神是光的本身。這位上帝是我們敬拜的對象,因為他配得最大的敬拜,唯有他配得敬拜﹔因為他是義的本體,而義的本體是什么?義的本體就是上帝。


人是有義者形像的位格


    這位本體性的義,是站在主體性的位置上來向我們顯明的。換句話說:他不是我們追求義的那個客體,而是使我們能夠追求義、有義的觀念甚至對義有追求動力的那個主體。他是義的本體,他也以義的主體性位份創造能追求義的人。所以,人的義以及人對義的觀念,正是神形象樣式的一個記號。人有追求神的義的可能,是因為義的上帝把人造成有義的形像﹔而人有神的形象樣式,是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樣式被造的。神是義的本體,我們是義者所造能明白義的個體。人是神的形像,所以人不是神﹔人像神,神是義,所以人就有義的觀念,人就有義的形像。所以,對義的追求與對義的需要、對義的尊崇與對義的向往,乃是因為那本體性的位格已經把「義」的形象樣式放在我們里面,我們才能產生對這方面的追求。

    我們看見當神把人造在這個很特殊的形像界里面的時候,人與神之間,就有一個「位格性的對交關系」(inter-personal relativity),或者說是「位格性的互動關系」。一般人喜歡把 interaction 翻譯成「互動」,而我翻譯為「對交關系」,這是比「互動」更基本的一種關系。所謂「對交關系」,就是:相對而能互相交通的位格的作用。人與物質間沒有這種關系,人與自然之間也沒有這種關系。例如,我愛黃金,很可惜黃金不會說我也愛你﹔你說我愛旅行,大自然不會說我也愛你。所以,你與自然之間沒有對交的關系,你與物質之間也沒有相互之間的互動﹔但是,你與神之間卻有這種特殊的關系,因為神把人造在這個對交的位格性的互動關系中。所以,義與義的源頭是有關系的﹔義者與被造的義的形像是有關系的﹔被造的客體與創造的本體之間有相對的關系  --  這種相對的關系,使我們感覺作人是很嚴肅的。


自義是罪的開端


    當你說你要作一個義人的時候,你不可以你所達到的義而驕傲,因為,如果你把達到的義,當作是可以驕傲的本錢的話,你正在犯罪,這個叫做「自義」。聖經中自義是一種罪,你為自己所達到的義、為自己義的成就而夸自己的時候,就變成罪的開端,這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聖經上說:「你們的義,若不勝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為什么呢?因為這些法利賽人并不是沒有義﹔他們有了義,卻忘記了與義本體的對交關系,而變成自義。法利賽人有義,他們追求律法的義、宗教的義,也包含人格中某一些義的大道理和義的成就,但是,當他們有一些成就的時候,他們就把義和自己放在一起,忘記了他們與神  --  義的源頭與義的本體  --  之間的對交關系,就變成了自義。

    自以為義的人,是神所不悅納的﹔自義的人在神面前是罪的開頭。所以,「自義」和「罪」差不多變成了同義詞。這樣,「自義」有罪,而「罪」無義,「自義」與「罪」几乎是同義詞,所以,神就厭棄那些忘記對交關系的位格。凡是一個人有義的成就,卻忘記了與義的源頭應該產生對交關系,這個人就落在危機的中間,這觀點是聖經和其它宗教很不同的地方。


自義者不能領受神恩


    在其它宗教里,人可以借著禁食、禱告建立自己的宗教功勞﹔但在基督教信仰里面,禁食、禱告卻是承認自己沒有功勞。在其它的宗教里面,你可以用朝聖、用行善來表示你達到了宗教的目標,但在基督教里面,這些在神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不能使你領受上帝的義。所以,凡是盼望靠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的人,他們都要失敗,這是新約聖經的主題,這也是人在對交關系中間可以領受神恩典的原因。因為當你的自義,把你帶到一個與神沒有對交關系的自我分割的地位中間時,你就變成一個假神,變成一個像撒但一樣奪取神榮耀的人。所以,神要我們記得:我們不過是人,我們能達到某一方面的義,那些義不過是神的形像﹔而神是義的本體,所以,要回到神的面前,把一切榮耀單單歸給他。

    為什么耶穌責備最厲害、最頻繁的,是那些比別人更有超然宗教地位的人?很奇怪!耶穌很少責備:「你們這些強盜有禍了!」「你們這些妓女要受咒詛了!」耶穌卻說:「你們這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有禍了!」「你們這些文士有禍了!」當眾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說:「感謝主!」對不對?不對!耶穌是說,當眾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作人要作到大家都說他好,很難的!那要花多少年的修身養性,才能齊家、治國、平天下﹔几十年才能達到,連孔子也要七十歲才不犯規矩,「七十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等到你練成功,大家都說你好的時候,耶穌怎么說呢?「你有災禍了!」基督教很麻煩哦!所以,基督教不令人討厭才奇怪!基督教令有很高深文化的人生氣,那是很正常的,因為基督教有一個福音的使命要告訴人:不能達到神的義會帶來非常可怕的審判。

    為什么「人人都說你好的時候,你就有災禍了」呢?因為根本上這種人是到處討好人的人,是一個沒有立場的人,而今天很多基督徒很愿意作這樣的人,甚至很多所謂很偉大的教會領袖,也盼望作一個人人都說他好的人,我替他擔憂!

    有一個團體,兩個月前要采訪我,題目是:「什么是異端和錯誤的教訓?」我當時沒有時間,但答應一個月后再接受他們的采訪。第二個月那人再來時,就說:「那題目討論過了,已發表了!我們現在想問另一個題目:『什么是教會的合一?」」采訪結束后,我就問他們:「上個月的問題,你們后來請誰來回答?」他們說:「請某某教會的人來主講。」而那個教會正是一個異端,他們卻不知道!只是隨便地這位牧師找不到,就找另一位牧師﹔那間教會傳講許多錯誤的教訓,他卻請那個人講「什么是錯誤的教訓?」「錯誤教訓的牧師」講「什么是錯誤的教訓?」就把好的講成錯的,為甚么這樣?我問他:「你敢不敢講這個不對,那個不對?」他說:「不能,我們這個團體的奉獻是從各地各方來的,我們要講個個都好!」

    若是你講話的立場和原則,受了經濟的因素與其它因素的牽制,你就沒有辦法誠誠實實地作真理的見証﹔你很容易落在討好所有的人,讓全世界的人都說你好的地步。你正落在耶穌說的這句話當中:「當人都說你好的時候,你就有災禍了!」

    神是義的本體,所以這義的本體延伸的時候,就產生了有義者  --  人  --  的被造,也就是人被造形像中間有義的因素。神的愛的延伸,成為創造的行動﹔神的義的延伸,成為創造的行動,所以他所創造的人,有愛與被愛的潛能,以及尋求義的潛能。上帝是義的源頭,這義延伸出去的時候,產生了創造性的行動,而在被造者中間就有能夠尋求義的潛能  --  這是最高超的創造。所以,人就變成能尋求義、能回到義、能明白義,也能抗拒義的活物。于是,這個對交性就變成了一個有危機性的存在﹔當人與神對交時,就變成了非常危機性的存在。因為人被造在危機性的存在里面,所以,我們面對了兩個很重要的選擇。

    第一、就是選擇歸回義者,與義者和諧共存﹔第二、就是選擇自義,與神的義相抗拒。當你選擇回到神的義的里面,與他和諧、與他合一時,你就變成與義者的本體有關聯和歸義的生活,你也變成一個義人。但你若選擇把自己的義與神的義分開,互相對抗時,一面自義,一面抗拒神的義,你就變成了罪人。所以我說:這是個有危機性的相對存在。神是義,你是被造而能歸義的,但你這危機性的存在,就存在在這相對、對交的位格中間。因此,當你歸向他的時候叫做義,當你不歸向他的時侯叫做罪﹔這樣我們就看見:罪的產生與義的永存是不能相提并論的。


罪是產生的,義是永存的


    罪是產生的,義是永存的。從罪與義之間的關系可以看見:義是有位格性的本體﹔義是神的本身,所以義是永恆的,義是永存的。而罪不是永存的,罪不是先在的,罪也不是神的本身,罪更不是神的計划。所以,罪與義不能等量齊觀。基督徒要很清楚、很准確地看見這一點,因為你對這個不相同的東西看准了以后,你才可能過得勝的生活。今天那些消極的基督教信仰,和那些悲觀的基督徒生活,都產生于他們懷有對罪與對義等量齊觀的錯誤神學思想而來。你把義和罪等量齊觀,然后你繼續在生活過程中間,發現你犯罪的可能性比行義的可能性更大時,你就變成一個悲觀的基督徒。有很多人不愛神學,不愛聖經中的那些原理,讀經就讀讀一些故事,然后看看哪一節經文配合他能用的,是「實用主義」的基督徒!現在所謂的「見証」,不是見証神的道,而是見証自己所經歷的那些特別的、比別人更奇怪的東西!如果對于神的道,你只透過理性摸到一點皮毛,里面的能力你沒有經歷到,也沒有真正了解道里面所有貫穿的原則,你不接受,你不明白,然后你說你是一個好的基督徒,這樣說是沒有意義的。

    我一方面遺憾西方的神學把神的道放在思想的冷凍庫中,另一方面我對只有表面的火熱感到痛心!那些火熱是什么?是發燒!發燒是病態,不是健康,過分的發燒是超越神所定的熱,那不是火熱,那是狂熱!37℃是正常的,你說感謝主,這個冷冰冰已經0℃了,那個48℃很靠近聖靈,我告訴你,不是靠近聖靈,是靠近墳墓!冷的不對,太熱也不對!

    有一次我在加拿大維真神學院(Regent College)的崇拜講道,我說:「西方的神學知識,把神的道放在冷凍庫中,這是錯誤的﹔而現今所謂的教會復興運動,又是過分的發燒,不是合生命原則的東西,兩方面都需要批判!」而作一個兩方面都批判的人,我當然是很孤單的!我經歷到在這個世代,我是個很孤單的人,真正了解我的人很少!我盼望你抓到那些原則﹔今天很多人一直讀聖經,好像很熟悉聖經,但是真正明白聖經,能貫徹始終、持守聖經原則的沒有几個人,今天一大堆的神學院,真正有神學頭腦的沒有几個人﹔拿到了神學學位不等于你懂神,讀了很多的神學理論,背得滾瓜爛熟,結果可能離開神很遠。我不是反對神學,我反對那沒有真正達到神學功用的神學﹔我不是反對教會復興,我反對那些違背教會復興原則的復興。


罪和義不能相提并論


    認清「義」與「罪」不能等量齊觀,你對這件事就有真正嚴肅且正確的了解,當這個了解成為你生命中很重要的確信時,你就不容易過一個悲觀消極以至于失敗的生活。因為義是永恆的,罪是產生的﹔義是不變的,罪是有一天要受審判的﹔義是神的本體,罪是被造者的失敗,所以不能把義與罪等量齊觀。


罪是怎么產生的

    罪是怎樣產生的呢?關於這一點,聖經早就提到,只是很少人注意到其中的意義與原則。罪如何產生?我們可以舉這個例子來說明:這裏有一張長方形、粉紅色,很完整、很乾淨的紙,所以它有它的完整性,它的藝術性,以及吸引力。這張紙完全,沒有什麼骯髒、瑕疵、破損在上面,這張紙存在不存在?存在。這張紙是有形、有色的存在,所以在形形色色中間,它有它的形、它的色,它的形是長方形,它的色是粉紅色。這個有形有色的存在,乾淨、美好,有吸引力的一張紙,忽然間破損了一些,當它破損了一些時,它還存在嗎?存在。它存在於破損的狀況中,而這個存在包含了什麼呢?這個存在包含了有破損的存在,而破損的存在意思就是:它的存在不是完整的,是有破損的,那麼破損的存在等於不存在嗎?不等於。破損的存在還是存在,而破損的存在等於完整的存在嗎?不等於。所以完整的存在是完整的存在,完全的不存在是完全的不存在。完全的存在有了破損,叫做不完全的、破損的存在;所以完全的存在,變成了「有破損」的;完全的存在叫做「有」,完全存在的破損叫做「有破損」。所以這個「有」,加上了「有破損」的「有」 ,那是有沒有?有。有什麼?「有」中還有「有破損」,所以有了一個有破損的存在。

    第一個「有」是個完整,第二個「有」是對完整的虧損的另一個有,這張紙就變成有破損的存在,而有破損的存在的那個破損,就是一個不存在。所以,存在和不存在接連了,也就是說:這個存在加上了不存在的部份,剛才是「有存在」,現在是「有破損」。這第二個「有」,有破損已經不是一個「有」 ,乃是一個「沒有」,所以這個有了破損的存在,就有了不存在的破損。有了不存在的破損,表示存在與不存在已經發生了關係,這個就叫做「虧欠」。

    由「虧欠」的觀念來看一節聖經,你就知道為什麼奥古斯丁對罪有以下的看法。他說:所謂「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那「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意思是:當榮耀有所虧損的時候,這叫做罪;當完整有所損失的時候,這叫做不完整。而有了不完整的一部份,這個完整受了虧損,就叫做罪。所以義和罪之間的關係就是這樣去瞭解。義是神的本體,義也是神的形像,按神形像而造的,會有義渴慕的人,就有義的觀念。而義的觀念永遠是完整的,但義的生活永遠是不完整的,所以我們作義人的時候,發現我們受了虧損;我們作義人的時候,發現作得很辛苦;我們作義人的時候,發現很難達到我們觀念中所要求的。所以罪已經存在在我們的存在裏面,而我們的存在,就有了不存在的一部份,這個「虧損」叫做罪。這樣我們在犯罪的生活中間,在犯罪的地位中間,在犯罪的狀態中間,我們應當是消極的還是積極的?從失去的方面來看,我們應當是消極的;但從原有的義來看,我們應當不因消極而完全失望。

宇宙二元論的謬誤

    如果你等了三年,才買到一部很好的車,才開兩天,就被撞壞了一個頭燈,你覺得苦死了!其實你不用太懊惱,你應該為另一個頭燈沒有被撞到而感到高興。當你為失去的一部份難過的時候,你為保留的一部份應當還有盼望,這樣,基督教對義和罪的看法就跟別的宗教完全不一樣。基督教對義的看法是從神的位格來看,基督教對罪的看法不是從永恆性來看;所以基督教的神學思想,與聖經所啟示出來的真理中間,沒有給宇宙二元論留下任何的地步。你知道什麼是宇宙二元論(Dualism)【注】?就是善惡互存直到永遠,這不是聖經的教訓。當你看見這個世界敗壞的時候,你會問:「上帝啊,你在哪里?」 「上帝啊,你的能力我看不見?」「上帝啊!這個世界太壞嗎?」

    我問你:「你以為這世界,原是兩個對立性的善惡原則互動的場所嗎?」「你以為人的生命,就是光明與黑暗爭奪的物件嗎?」「你以為人就永遠沒有盼望嗎?」奥古斯丁曾經有十年的時間,落在這種錯誤異端的教訓裏面。

    注:宇宙二元論(Dualism )主張宇宙間有兩個互相敵對之力,一個是眾善之源,另一個是眾惡之源。根據這種哲學理論:所謂宇宙,是由兩種不同元素所構成。例如,笛卡兒認為人是肉體與精神所組成。二元論是為了結合唯心論與唯物論。(《英漢神學名詞辭典》,新增訂版,趙中輝編著,基督教改革索翻譯社,211頁)

    當你走在馬路上,看見一個人,他的四肢和五官都很正常、很好看,你並不會特別去注意他,可是如果他的左邊很胖,右邊很瘦,你就會很受吸引。我告訴你們:異端也是如此,異端的吸引力常比正統神學更大,這是歷史的見證。片面的教導,比全面的教導更引人注意。當教會特別注重某一些真理,而不是進行全面的神學發展時,有一些暫時性的現象很吸引人,我就很提防這些副作用大於正作用的東西。

    如果你要全面發展,你就發現受時間限制。你要聽一首好的音樂,需要一段時間,可能是十二分鍾至兩小時不等;若是聽一首短的小夜曲,也許兩分鐘就夠。偉大的東西,不是一朝一夕就成功的,你要建立千秋大業,你要奠定偉大的神學信仰,以及整個時代有根有基對基督的認識,不能太簡單、太隨便。求主憐憫我們這一代,在注重快捷與講求特別效率、速度的時代中間,仍能照聖經的原則,有根有基地建立、奠定我們的信仰。

    現在教會有太多速成的牧師、速成的長執和速成的基督徒了!兩年半前我開始建立一間教會。開始的時候,同工說,應該趕快地建立組織,要設立執事。我就表示不能這麼快,我要三年內沒有執事,看那些同工是否忠心、真心、謙卑、單純地在做?觀察三年後,把那些殷勤的人,訓練一次、兩次、三次、四次,再把那些真正好的,送到神學院的夜間部上課,接受最少十學分的課程,才能作為執事的候選人。這不能太快,很多教會就是:快!快!快!好像很快樂,但是,很快就落下去了!

    義是永存的,義是不變的,義是神。罪是產生的,罪在被造界,罪在歷史中,而義在永恆中。所以,你不能把它們相提並論。當你發現它們的原則裏面是絕對不同的本質時,感謝神!你還可以過一個有盼望、積極追求的日子,這點很重要!如此也就在無形之中、無意識之中,領受正確神學所帶來的無窮無盡的這一部份。罪是義的虧欠,是受造者產生出來,是在虧欠中間,是在暫時歷史中的現象,罪的本質與罪的本體,不能與永恆中間義的本體相提並論,所以,神的恩典繼續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

義的意義與表達

    讓我們思想「義」這個字的字義到底是什麼?在舊約或新約裏面,我們看見聖經的用詞是不隨便的。蘇格拉底會大聲疾呼對詞句必須作很嚴謹準確的定義,然而聖經早就比他更講究用字遣詞的嚴謹性。蘇格拉底在二千多年前,呼籲學術界要注意用詞正確,所以每個要用的詞,必須先界定非常準確的定義,定義愈準確、清楚,爭辯就愈減少。他講了這句話以後,差不多二千三百年,另外一位荷蘭的猶太裔哲學家史賓諾莎(Spinoza)就說:有許多辯論的產生常常是因為對同樣名詞有不同看法,彼此用血氣來爭論。用了同樣的名詞,你根本不知道意義是什麼,同樣對方也用了,他的意義和你的又不同,所以兩個人不知在辯論什麼?兩人用同一個名詞,意思卻不一樣,於是就把對方咒駡一頓,還自以為比對方更有學術,這是因為定義不清楚。

1.希伯來文的「義」 -- 正、直

    聖經讓我們看見,義這個字是怎樣用法的。在舊約希伯來文裏面,義有兩個意義:第一個意思就是正(right),第二個意思就是直(straight);所以,又正又直,這就是義。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神是義的源頭,當他把義的觀念帶出來的時候,他用很準確、很嚴謹的字來向人顯明他自己。
所以義是什麼?義就是對的事情,義就是正的事情,義就是直的事情。兩點中間的連線,最短的距離是直線,而兩點中間的連線以直線的形式產生的時候,也產生了這其間最大的力學的定律,就是力。所以最大的力量是在正直的直線當中。如果這兩點中間所有的連線正正直直的話,那麼這兩點中間受到任何一點而來的壓力都不容易使它折斷。但是,如果兩點中間,那連線不是直的話,無論從哪一個點、哪一個方向所產生的壓力,都容易使自己受虧損。當我們看見:神是義者,神要我們作義人,神要使我們稱義,他要把我們帶到一個很正直,很有能力,很實在的那種人生地位的中間,感謝神!上帝是正義的,上帝是公義的。

2.希臘文的「義」 -- 公正、無罪

    義在舊約原文的意思是:「正的」、「對的」、「直的」,這就成為我們對義正確的瞭解。神是以正直來對待正直人的上帝,神是以真理來啟示那尋求他的人。神是真理的本體,神是正直的神,他是以正直與真理,來處理整個人類與他之間的關係的上帝,這在希伯來文的意思裏表達地很清楚。而在希臘文被引用作為新約的字乃是 dikaiosume。這個字在希臘文中是與法官、法院、法律界的行動有關係的。當一個法官在法院中間判斷這是對的,沒有犯法的,可以釋放的,或者可以被肯定是與法律沒有抵觸的時候,這個判斷為「公正」、「無罪」的這方面,稱為義。稱義就是:「對義者的宣佈」,或者說:「宣佈人無罪」,這叫做稱義。所以,從舊約這個名詞的應用,與新約這個名詞的應用,都是與法性有關係的。特別在舊約中間給我們瞭解的是「位格」、「形像」那方面的意義;在新約的瞭解是「道德」和「法律」關係之間的意義。所以,從舊約裏面我們看見:偉人要正,偉人要直,偉人要照真理而行,就叫做義;在新約裏面就是不違背律法,在神的審判之下顯為公正,是沒有犯法的,這叫做義。「義」這個字的含意,我們在全本聖經裏可以看得很清楚,聖經有關「義」的記載不止千百次。


義的正意

    把整個聖經中間,有關於「義」這個字的含意總歸納起來的時候,我們看見五方面的表現。

1.正直

    一個義人乃是個正直的人。他的位格、形像與他的內心本性是正直的。人被造原是正直的,人卻自己尋出許多的巧計,傳道書七章29節說:「神造人原是正直」,這是人的位格形像,是人被造時倫理的本性:人的存心動機原是照神的形象樣式造的。所以第一個層次,人是正直的,「正直」就是義。

2.公正

    義是什麼?義是「公正」,所以,一個義人是公正的人,在他處世的態度,待人的表現裏面,我們看見義。人第二方面的表現,就是:以公正來處理與他人的關係。在義人的眼中沒有貧富、高低、貴賤這些其他的物質因素,來影響他怎樣以公正處理人的事。所以,義人是存心正直的人、義人是態度公正的人,這是義的第二方面的意義。而你把這個字和「公」連在一起的時候,就是「公義」,就是「非常正直」的意思。所以義第二個層次,就是外延方面的表現,叫做「公正」。


3.有真理

    義本身的內涵是什麼?義本身裏面隱藏的是什麼呢?義的外延是公正,內涵也就是真理的本體。所以,「義」與「真理」是不能分開的。義與真理的結合,就使義變成不是空洞和虛幻理想裏面的名詞,而是生命中有內容的實質,是義與真理的實踐。所以,一個義人是個有真理的人;一個義人是個循著真理的原則,以真理來灌滿其生命內涵的人。

4.清心聖潔

    義的第四個層次是什麼呢?就是:從他生命的本質來看,是聖潔的。所以,義人是一個行在聖潔原理的倫理行動中的人。這樣,「清潔」、「聖潔」、「純潔」,是同義連在一起的。在義的「聖潔」這方面,我們可以說,「專一性」、「單純性」與「聖潔」是不能分開的;所以,保羅說:我把你們許配給一個丈夫,如同將一個童女許配給一個丈夫一樣,好叫你們在一切的事情上不要失去單一純潔的心(參林後十一:2-3)。所以,純潔、單一的心,就是聖潔一個很重要的基礎;單一的方向、專討主的喜悅,這個聖潔也就是義的歸回。所以,義人是一個正直的人,義人是一個公正的人,義人是一個行真理的人,義人是一個有聖潔本質的人。


5.對罪的威嚴

    這第五個層次,是一個義人活動性的精神,也就是「對罪的威嚴」;是義的一個動力、動態的表現,一個真正生命活力的表現。一個義人無論如何,能夠產生一種生命中間,令人望而可畏的那種精神,這就是義人所產生的影響力。因為一個義人,他有一種無形的威嚴,聖經有幾次這樣說:神責備人的時候顯出他為聖,而責備人的時候顯出他的義,神責備人的時候就把威嚴表現出來。所以,對罪惡的威嚴,是義人一種很有動力的表現。這是義的第五個層次。我們不能只看內容,而不看位元格性在這個相互關係中間的動力,因為我們提到了對交關係;所以在人與人之間,義不單是靜止停在裏面的內容,義也變成他生命裏面的動力,這樣,威嚴就變成很重要的一個層次。

    我不知道你是否曾經聽到某一個名字,心中馬上有肅然起敬的感覺,或看見某一個人時,忽然發現對這個人不可以隨便的感覺。這種對某種位格肅然起敬,見而生畏,或者凜然不可輕慢的這種位格性的反應是從哪里來的?這是從對義的程度的瞭解。所以,一個義人無形之中變成社會道德的一個模範;一個義人無形之中變成罪惡的審判台;一個義人變成了整個世代的判罪者,罪和審判之間有相當肯定的關係。聖經告訴我們:挪亞因為敬畏上帝,就定了那世代的罪(參來十一:7)。這很奇怪,他存敬畏上帝的心,怎麼可能定那世代的罪呢?因為他與神之間的對交的關係是正確的,於是就產生了位格性的動力。神是義的本體,他是被造而有義的嚮往的形像,而這個有義的嚮往形像的位格,與創造位格之間的對交關係有正常的敬畏,這個敬畏就使他有無窮的力量,對罪不妥協,對時代不敷衍;「他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變成一個有審判功能的位格。這樣,罪在義的面前是應當懼怕喪膽的,義在罪的面前是應當威嚴而不懼怕的,義因為在相對的關係中間產生了正常的敬畏,所以,義對罪惡的世界產生了一個不可抗拒的威嚴,這是義的第五方面。

    義人是個正直的人,義人是個公正的人,義人是個有真理的人,義人是個清心的人、聖潔的人、專一討神喜悅的人、歸向義本體的人,義人是個對世界罪惡有其威嚴動力的人。這是義的五個大層次。現在我們對這五個層次看清楚以後,你開始有概念:如果你要作一個義人,你應當朝哪個方向去做?你就知道這位上帝是一位公義的上帝。今天我坐飛機時,看到一則新聞:有個人為了讓他的事業有進展,在一個高級官員的報告書裏放了十萬元的大禮,當那個政府官員回自己的位置時,看見這個東西,他不但不笑、不接受,反而大聲斥責:「這是什麼東西?」嚇得那個人不知道怎麼應對,這就是義者的態度。在神的面前,沒有人能賄賂;在神面前,金錢失去了效用;在神面前,我們一切的功勞不能討他喜悅;在神面前,只有正直的義人才能到上帝那裏。因為神是正直的、神是公正的、神是聖潔的、神是威嚴的上帝。


義的反動


    那么義的五方面的反動是什么呢?我們提過義的本體,義的對交關系,義自我的啟示,義的認知﹔義與罪之間是不同的因素,不能在宇宙二元論中,把這兩個當作是等量齊觀的永恆的實體。我們把這個弄清楚了,再看舊約和新約對「義」這個名詞的用法,及義在全本聖經中五個層次的表達。然后我們要思想「義的反動」。什么是義的反動?就是:對義的抗拒而生的反動﹔產生與義相對的另外一個詞,就是「罪惡」。所以,義的反動叫做「罪」,對義的反動就產生罪。罪不是原有的,罪也不是先存的,罪是產生的。所以對義的反動,就產生了罪的存在。我們只要把這五個層次中間所隱含的罪的實質,把這反面的描寫出來,你就知道這個世界,被稱為罪惡的世界,到底是怎么去了解它的?把「義」這五方面的反面提出來,再思想該用甚么名稱來定義它們比較適合?


1.正直→彎曲


    正直的反面是什么?正直的反面是:彎曲、詭詐、乖僻、陰險。這個人很正直,一點也不陰險﹔這個人很正直,一點也不彎曲﹔這個人很正直,一點也不詭詐。


2.公正→偏私


    公正的反面是什么?公正的反面是:偏私。我提罪的時候,我要大家不以普通墮落界的理性所想象社會敗壞的現象去界定罪的名詞。我們要從神的義、聖經的原則去看反面是什么,以這樣的眼光來思想時,就應當引導社會而不是跟著社會潮流走。認識罪,不是認識世人當中的那些罪而已﹔吃喝嫖賭那當然是罪,但是罪并不是那么簡單。我們從義的反動看罪是什么?義若是正直,罪就是彎曲﹔義若是公正,罪就是偏私。


3.真理→虛謊


    義是真理,那么罪是什么?真理的反面是虛謊。如果你看羅馬書第三章,你會發現:把神與世人對照時,神是真實,人是虛謊。所以,虛謊的世界需要真實的神的光照,到最后還有審判,這是一件合理的事。真理的反面是虛謊,這是第三個反動。


4.清心聖潔→污穢


    聖潔的反面是什么呢?聖潔的反面是污穢。


5.對罪的威嚴→妥協


    威嚴的反面是什么?妥協。對罪的威嚴與對罪的妥協是相反的,所以,威嚴的反面就是妥協。不合真理或者向非真理開大門,為惡者留地步,這個心中的狀態與外面的行為,就是妥協的精神,這是不義。所以,義是正直、公正、真理、聖潔和威嚴﹔而罪是彎曲、偏私、虛謊、污穢和妥協。

    這是怎樣的一個世界?當我們說這個世界有罪時,我們不可以只說:「你有罪了!」我們要把義顯明出來,義和罪之間有相對性,就可以很自然地看出那反面是什么。白的反面是黑,光的反面是暗,當你把自己最潔白的衣服穿出來的時候,很容易就使你旁邊那些不太白的衣服顯出它們的不白。所以,當神的聖潔彰顯出來的時候,人的不潔也就暴露﹔當神的光顯明出來的時侯,地上的黑暗也就暴露﹔當神的正直彰顯出來的時候,人的詭詐也就暴露﹔所以暴露這些時,就把神的生命從生活中彰顯出來。正直、公正、真理、聖潔、威嚴的反面,就是:彎曲、偏私、虛謊、污穢、妥協的世界,今天的世界就是這樣的世界。


動機倫理學


    這五個范圍里面,几乎還沒有看見其中任何一個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你說驕傲、妒嫉、詭詐是罪,害人、殺人是罪。前面三個是宗教的罪惡,你不能在法院里說,因為他妒嫉,所以現在叫他進監牢。他的妒忌還沒有產生行動,所以,妒忌的罪在宗教界里看得更深。法律界不看那個,法律界只能看他行出來的是什么,是否抵觸了社會公共利益?是否抵觸了憲法所規定的道德規范的問題?所以,法律所處理的罪案、法律所明白的罪的定義是很膚淺的。

    宗教對罪的了解是更深入的,但其它宗教對罪的了解沒有辦法像基督教那樣透徹,因為,基督教是從神的公義來看對神公義的反動是什么。對神公義的反動是罪的真正實質,所以,當人以對交關系與義的主體有抗拒行動時,就產生罪的因,而罪的因就必然產生罪果﹔這樣,這五個義的反動,就成了罪的共同因素。凡是彎曲的、凡是偏私的、凡是虛謊的、凡是污穢的、凡是妥協的東西,以后一定會產生罪的行動,這是不能避免的事。聖經看這些是很清楚的,所以聖經說:人是看外貌的,耶和華是看內心。這句話告訴我們:基督教的倫理哲學是以動機為出發點,而不是以外面的行為為出發點。所以,基督教的倫理學,是動機倫理,而不是行為倫理。

    因為基督教的動機倫理是我們對道德的認知,或者說:基督教的倫理哲學是神動機的倫理哲學。所以,一個人內心如何,我們要下一個決心先認識它、先對付它、先改正它,否則從外面的改變,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這個叫做治標不治本。所以,聖經清楚地讓我們看見:基督徒對道德的認知,是從內心開始的﹔人的心如何,他的外在也如何。你要保守你的心過于保守一切,因為你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所以對位格的對交性、內心的動機與神之間的關系,就決定了你整個倫理生活的方向。


罪是對義者的反動


    義的反面就是罪,罪不是從外面的行為算起的,罪是由內心的方向算起的。這樣,我們就看見位格與位格的對交關系是很重要的問題。你在神面前如何,決定你以后在人面前如何:如果你對神是清潔的,你對人將可免去許多污穢﹔如果你對神是存心正直且順從的,你對人將有許多得勝罪惡試探的可能,這是倫理中間動機倫理的原則。如此,從義的反面來看罪就清楚了。而義的反動不單是對義的反動,更是對義者的反動。聖經上說:神是義者。耶穌到世界上來的時候,他是那聖者、那義者、那善者。所以,當司提反被石頭打死以前,他講了一篇很重要的道理,就是論到猶太人殺死耶穌基督的大罪﹔當司提反講這篇道時,提到一句話:上帝把他賜下來了,你們卻殺掉那聖者,殺掉那義者(參徒七:52)。那義者,那人間獨一的義者,獨一的聖者,是誰呢?那就是義的本體在人間實際的彰顯。這位義的本體訪問了歷史界中間的一段時間,當義的位格來作人的時候,人怎樣看待他就決定了人的義與不義。所以,罪與義之間的關系就不單單是原則對原則、存心對存心、乃是位格對位格的問題。如此,所謂的罪就是:離開神自己就產生了罪。神是義的,神是義的本身,你離開了神,朝著與他相反的方向去建立你的存在時,你這個離開神的自己的「自己」,叫做「偏行己路」。偏于于己路建立自己所喜悅的生活,與神的自己相違背地存在。離開神的義就叫不義。所以,我作一個結論:神的己叫做義,離開神的己的己叫做不義﹔神本體是義,神是義的自己,離開神的這個義,自己的己就變成不義,叫做「偏行己路」。


上帝冒險性造人的行動


    聖經提到:罪不是從我們的行為看起,乃是從我們位格的相對性的那個反應開始的,人是唯一能對神產生反應的活物,而動物中沒有任何一樣,能夠對神產生反應。人是唯一能對神產生反應的。所以,對神的自己,你的反應如何就決定你在永恆中間的境遇如何。對神啟示的反應,產生文化系統和宗教價值觀念﹔宗教生活和文化系統的建立,是人對神普遍啟示所反應的實體記錄。但是,對神這義者產生反動的時候,罪就開始了,而且這個反應在錯誤的觀念中間一開始,罪就存在了,所以罪是產生的,不是原有的。

    神是義,離開義的本體就是不義。所以,在他里面是義,離開他就是不義。人被造的時候,是不是叫做「立己」?人被造時,是不是神自己以外的另外一個己呢?是。神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了另外一個己,那是神很特別的一個行動,這個特殊的行動,用一個比較容易明白卻不大合適的名詞來表達,叫做「神正在冒險」。神創造人是很危險的,他變成愈來愈孤單,因為很多人反對他﹔神造人很危險,他讓人輕看他、侮辱他。今天有這么多人反對上帝、抵擋上帝,不過是因為上帝愿意造人,如果他不愿意造人,就沒有今天這么多麻煩,而神是不是自找麻煩?不是。是不是自我冒險?不是。因為神永遠的計划,是超過我們墮落以后被罪惡玷污的理性,所能產生出任何一樣的推論,所以在神的啟示中間,神是永遠沒有失敗的,他是得勝的上帝。

    「上帝冒險性造人的行動」 ,產生了一個可能對他反動的位格。神本身是義,這個絕對自我的義在他的己以外,創造另外一個己,而那個己可以歸回他,也可以離開他,這是在神的創造中間,我們很難明白的。主顧意把自己放在可能被反動的地步,罪就這樣產生了。但聖經告訴我們:全本聖經最主要的呼喊是什么?就是歸回神!所以當你歸回義的本體時,你就可以得勝罪惡﹔當你自義而不歸回義的本體時,你就繼續在罪惡的捆綁當中,這是今天世界混亂的原因﹔也是今天人類敗壞不能得到解決,永遠沒有辦法可以自我解脫的難題﹔更是直到今天任何的學朮、主義都束手無策的基本原因。  

   

第二章 - 罪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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